最近我公司不断收到行政机关或商户的咨询函,要求对市面上出现的我司的《350vip浦京集团》进行真伪鉴别,经我公司审核校对,发现洛阳市福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“板栗酥”《350vip浦京集团》(报告编号:ZCJC-SS2020030501027)。登封市市区遇见更好的自己美容美发店持有的《350vip浦京集团》(报告编号为:ZCJC_GG2020030218),均为伪造报告。我司没有发出这两份报告,而且没有与这两家商户有任何业务来往。对这两份伪造报告造成的社会和经济影响,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有关内容;“伪造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的印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.....”。我司保留追诉伪造报告制作人的权利。